根据《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》的第三条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曹思民等3位同学给予退学处理。
公示期30天(2021年3月10日—2021年4月8日)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署真实姓名,于2021年4月8日16:00前交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0774-5828660
联系地址: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(梧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)
名单如下:曹思民、罗洮铳、欧贞杏
序号 |
专业归属的二级学院 |
学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民族 |
专业名称 |
班号 |
层次 |
学制 |
符合退学第几条 |
符合退学第几款 |
1 |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|
200910602029 |
曹思民 |
男 |
汉族 |
应用电子技术 |
09应用电子班 |
专科 |
3 |
第三十一条 |
第五款 |
2 |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|
200810602203 |
罗洮铳 |
男 |
汉族 |
应用电子技术 |
08应用电子技术2班 |
专科 |
3 |
第三十一条 |
第六款 |
3 |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|
1101904049 |
欧贞杏 |
女 |
汉族 |
电子科学与技术 |
11电子科学与技术班 |
本科 |
4 |
第三十一条 |
第六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