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对曹思民等3位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13 点击数:

根据《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》的第三条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曹思民等3位同学给予退学处理。

公示期30天(2021年3月10日—2021年4月8日)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署真实姓名,于2021年4月8日16:00前交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0774-5828660

联系地址: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(梧州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)

名单如下:曹思民、罗洮铳、欧贞杏

序号

专业归属的二级学院

学号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专业名称

班号

层次

学制

符合退学第几条

符合退学第几款

1
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
200910602029

曹思民

汉族

应用电子技术

09应用电子班

专科

3

第三十一条

第五款

2
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
200810602203

罗洮铳

汉族

应用电子技术

08应用电子技术2班

专科

3

第三十一条

第六款

3
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
1101904049

欧贞杏

汉族

电子科学与技术

11电子科学与技术班

本科

4

第三十一条

第六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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